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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原县人民检察院与相关疫情防控部门同堂磋商,督促整治疫情防控“暗格”见成效
2021-09-27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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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9-27

在新冠疫情形势依然严重的当下,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,离不开法治的助力和保障,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,积极践行能动司法、为民司法检察担当,主动服务地方疫情防控工作大局,敏锐关注到人员密集的部分商场群众戴口罩、验码、测温落实不到位,商场内垃圾清理不及时,部分冷链食品无证无票,废弃口罩随意丢弃,无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;部分宾馆、理发店等公共场所测温设施不齐全、员工未按规定测温登记、消毒不规范、未设置皮肤病专座、专用工具,防疫松懈等情形,存在威胁群众健康安全隐患。为防范疫情传播风险,及时堵塞防控漏洞,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,8月27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在充分摸排取证的基础上,组织召开了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卫生健康局、工信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生态环境局、疾控中心等6家相关单位参加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治理磋商会议。   

磋商会议上,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,分析原因,并纷纷表示会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,要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,保持底线思维,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疫情防控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切忌麻痹大意,思想松懈,要针对检察机关调查指出的疫情防控“暗格”漏洞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与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,共同推进疫情防控规范处置工作,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,服务疫情防控大局。

通过和与会单位的充分沟通、磋商,检察机关总结提出四点意见:一是采取有力措施,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;二是强化监督,依法履职,加大对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;三是细化责任,各司其职,弥补疫情防控漏洞;四是对废弃口罩、医疗废弃物设置专用回收垃圾桶。各相关单位表示完全接受,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,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对存在突出问题对症下药,靶向治理。届时将整改情况如期回复,并邀请检察机关及人大、政协各界代表适时进行“回头看”验收评估。

疫情就是命令,防控就是责任。海原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职能,运用磋商这种便捷高效的公益诉前磋商程序,督促市场监管、工信、卫健等部门同堂磋商,共商共治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促成专项整治,以实际行动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,并依法监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,助力县委、政府筑牢疫情防控"防护网"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取得双赢、多赢、共赢的良好效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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